家住的宅楼临近小区大门。每每出了楼,走几步就来到小区外,直面车水马龙的大马路。
人行道边,隔离带上,树根底下,只要是露土的地方,水泥石板无力侵略的缝隙,每年春夏都有郁郁葱葱因形就势,蓬勃而发。这些地方原本是人工种的草,渐渐地各式各样的野草挤将进来,占上一席之地。最初,只是一两粒草仔不知从什么地方被风吹来,一年年过去,草子草孙就越长越多,繁衍出一片一片的葳蕤热闹。只要季节一到,就争先恐后地从地底下钻出来,一天发芽,两天出叶,三天地里就摇曳舒展,顾盼生姿。无论雨旱,长势颇健。间或还有野花相伴,色彩缤纷。有时还有一棵向日葵,两杆玉米鹤立鸡群,点染出一角田园。有树夭折了,人们也不再补种,任由树留下的空白处长出一池绿草来,别有风味。
在家乡叫做灰灰菜、人汉苗、马齿菜、毛毛草、苦锯菜的各种野草或野菜,还有许多当年也不曾知道叫什么名儿的猪草兔食,入药植物,基本上都能在此找到身形。细长苗条的,小巧俏气的,圆润敦厚的,席地蜿蜒的,枝蔓横行的,拔节冲高的,千姿百态,逍遥嘻乐在春风夏雨中。到秋天,野草能长到齐膝甚至一人高。冬风渐进,人们为了防火,就把野草除去,露出黄黄的土地来,草茬则依然倔强地坚守着,来年再生。
日复一日,走过马路上下班,与野草相逢的愉悦和欣慰,多少弥补了一些刻板无趣的职场生活带给人的无聊乏味。这样旺盛的生命,这样自然的身姿,直让人欣赏“野”的可爱,“野”的绰约。在熙熙攘攘,来去匆匆的城市里,它们总能触动人内心深处本能的乡情,让人感觉到自然的生命的存在,轻轻地拨弹出对童年故乡小镇无限的柔情与爱恋。不由也想到那些需要人们种浇切剪的娇贵的草,被打理的一般大小,一般高低,整齐倒是整齐,绿倒是绿,总觉得不太符合生命的本质,失去了植物的灵气,被呆板,被拘束,被奴役的成分更多一些。“草民”,“草菅人命”,“没妈的孩子像根草”,道尽为草的随意如风,不登大堂,不被眷顾,如今骤然间青蛙变王子,就有了另一种物不归其所的悲哀。
人类社会的发展,比较而言,快的是生产和技术,慢的是思想和习惯。人们历经曲折,好不容易知道自然终究是不可战胜的,只能与之和谐相处,恩爱有加。植树种草成了最普及的补给自然的人类活动。只是城市里大片草地造出来就成了供品,可望而不可及,草地即禁地,不能踢球,不能打滚,不能坐卧其上。草哪里还是草啊?人们拿出寸土寸金的地方来迎接草,侍奉草,然后退到窄窄的小路上神望着草,欲近而不得。草地从而成了华而不实的奢华。从拔草净地到种草护草,人们觉得自己很环保,很科学,从“禁止践踏,违者罚款”到“青青绿地,踏之何忍”,“我是小草我怕疼”,人们觉得自己很人文,很创意。但终究还是没把草当草。从人统治草到草统治人,对草非亵即尊,到底不是和谐相处啊。
倒是这野草,不用种,不用养,不用护,也不怕疼, 尽管去踩,连野火都烧不尽。等它长高了,昂昂然, 十分密集,人脚自然奈何不得,无法与之抗衡。它的自强自立,自由奔放,绿意生机,养眼,蓄水,护环境,提精神,更不必说让黄土不露天。其实,在不那么需要富丽,不那么需要堂皇的大多数地方,大可不必种草来供,就让野草自由地生长,规范其不碍交通,不占要道即可。年年岁岁,这闹市中的野草,不再是衰残,颓败,离别,伤感,而是自然,人情、充满生命宣言的绿与美。